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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对市政协第十四届五次会议 第0552号提案的办理答复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22-09-02 10:05

            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及实践探索情况

            按照国家的总体部署,自2015年至2019年,我市蓟州区被确定为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区,为全国33个试点区县之一。试点期间,蓟州区制定实施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管理办法等制度性政策措施,规范了入市途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和增值收益分配等,探索实现了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目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相同,纳入统一的土地市场交易平台,遵循相同的交易规则,开发建设的要求与国有建设用地完全一致。蓟州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27宗、13.5公顷,土地出让金3.3亿元。20201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允许符合条件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依法入市。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365bet官网888_office365ios版本_beat365手机版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要求,我局积极推动全市“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365bet官网888_office365ios版本_beat365手机版编制工作,指导各区以“两种类型、三个空间尺度”的编制方式,因地制宜编制村庄365bet官网888_office365ios版本_beat365手机版。在国土空间365bet官网888_office365ios版本_beat365手机版编制过渡期,印发《市365bet官网888_office365ios版本_beat365手机版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365bet官网888_office365ios版本_beat365手机版完善提升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区进一步对接上位国土空间365bet官网888_office365ios版本_beat365手机版管控要求,全域统筹高效配置空间资源,因村施策精准完善提升村庄365bet官网888_office365ios版本_beat365手机版方案,在365bet官网888_office365ios版本_beat365手机版中明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具体地块边界、用途和开发建设强度等开发控制指标,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提供365bet官网888_office365ios版本_beat365手机版保障。

            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办法制定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自然资源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天津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入市途径、方式、主体、程序以及开发管理等政策支持、风险共担机制、市场化运作等方面的要求。经履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司法审核后提请市政府审议。2020年底,市政府组织专题会议,会议要求继续对《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待国家和我市上位法出台后,再次上报市政府审议。

            此后,我局又根据20219月实施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21月实施的《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了修改完善,目前已修改完毕,《办法》的相关规定与国家的相关内容基本一致。

            三、下一步工作

            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要求,“稳妥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经与自然资源部了解,目前国务院办公厅对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实施范围提出了新的要求,自然资源部将在与国务院办公厅落实新要求后出台指导意见。

            下一步,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稳妥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推动天津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办法及时出台,进一步促进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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